福建省福州市最快将于3月底将汽车租赁纳入规范化管理,汽车租赁行业将实行经营许可制,统一汽车租赁合同格式,并要求经营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新规将促使该市汽车租赁行业向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根据新规定要求,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主体需自有10辆及以上合格车辆,应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未达标企业,将要求其进行整合、加车或者退出市场。整合后需以一个公司的名义进行申请,其后才能运营。对于不符合规定仍运营的公司,将被列为非法运营,实施相应的处罚。此外,汽车租赁公司应当使用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格式的汽车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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